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3月27日,正值习近平总书记在南平武夷山朱熹园考察两周年之际,我所徐公喜教授应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人民法院邀请,作了题为《朱子文化:传统理治社会的法律基石》专题讲座。在讲座中,徐公喜教授围绕朱熹生平与法律实践、传统理治社会法律五大变化、传统理治社会法律核心价值以及当今法治建设应该借鉴等几个方面做了生动细致地阐述。徐公喜教授认为,在传统理治社会中,朱熹构建了德礼政刑综合治理体系,通过善于教化息讼罢争的“教”、解决人民的生活的“养”、建立息讼法律机制的“限”以及明慎用刑而不留狱的“刑”等不同途径,追求法律目标息讼化、伦理法律化、法律理性化。并且.朱子是以“中道”为宋明理学法治核心价值追求,试图通过“理一分殊”,“天理、人情、国法”的平衡,实现宋明理学法律的公平正义。朱子法律文化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了传统文化思想基础。
(初稿胡荣明,复审卢庆辉,终审徐公喜)